摘要
由史志与天柱民间文书比较分析,天柱实行屯田、民田、苗田三套不同田赋定制;自明起就在少数民族地区苗田采用以禾论稨(边)计税率的田赋科则。《三里均摊案》等文书一方面表明,乾隆元年(1736年)至八年(1743年)苗田赋税整理最后厘清了苗田税率通则,并实施到清末。同时《三里均摊案》还是贵州"摊丁入亩"赋役变革的直接见证。康熙到光绪朝,苗田田赋税率变化呈现各朝不同的短周期,总趋势是税额不断增长的长周期;若从横向方面看,无论是与同期全国平均情形、还是与本地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税则比较,苗田真可谓"薄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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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