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我省依据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条例,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通过研读保障条款并对照工作实际,发现我省针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奖励待遇存在着法规文本间内涵表述不一、内涵不明等问题。为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产期待遇,统一产期待遇的名称内涵和执行标准有助于更好的体现国家和省法规文本的执行力。

  • 单位
    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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