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1959年《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在南极国际治理以及南极和平秩序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视为国际合作的典范。南极条约体系经历了从"去中心化"到局部机制化,再到全面机制化的漫长演变过程。目前,南极条约体系内已经形成了涵盖ATCM决策机制、CCAMLR与CEP局部机制和负责行政事务的南极条约常设秘书处等在内的国际组织雏形。在现有机制基础上建立一个永久性国际组织———南极组织,有利于南极条约体系内部机制的整合,进一步明晰其国际法主体地位,而且还将增强其与其他国际组织的联系与互动,促进南极国际治理的民主化与透明度。
-
单位复旦大学;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